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亳州加强农村住宅建设全流程管理

亳州出台农村住宅建设管理意见,要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,选址符合村庄规划,优先利用闲置建设用地。设计方案需接受审查,既有房屋改扩建前应开展安全鉴定。

村级组织协助农户申请,经公示后提交乡镇联合审查。审批通过后同步核发宅基地批准书与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;符合相应要求并取得所需许可后方可开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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